{"error":false,"id":["169744"],"data":{"IVOD_ID":169744,"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9744","日期":"2026-06-03","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5-26-13","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5,"會次":13,"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26],"委員會代碼:str":["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6-06-03T09:33:26+08:00","結束時間":"2026-06-03T09:34:42+08:00","影片長度":"00:01:16","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5329b193fad04125033e6b1151d86daf5efbe1c17d8a01990ec4bac65b2ac6bf34c366ed1daa38b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王正旭","委員發言時間":"09:33:26 - 09:34:42","會議時間":"2026-06-03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6月3日上午9時起)\n一、審查「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草案等100案。\n(一)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35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黃健豪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黃健豪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李彥秀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因系統字數上限，詳見議事日程)\n二、審查「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等88案。\n(一)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邱鎮軍等20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黃健豪等20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淑芬等23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涂權吉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因系統字數上限，詳見議事日程)\n【綜合詢答，僅詢答】\n【第一（一○○）案及第二（八十八）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n(6月3日下午2時30分起)\n(6月3日若上午議程尚未結束，待結束後接續召開)\n一、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案)。\n二、繼續審查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n【6月3日、6月4日二天一次會】）","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7.92846875,"end":59.447843750000004},{"speaker":"SPEAKER_00","start":59.81909375,"end":74.82096875}],"whisperx":[{"start":7.95,"end":33.637,"text":"好 謝謝主席 主席 各位同仁 大家好 以下就本席的新公法舊保法修正草案進行合併提案說明現行條文規定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僅限於子女滿三歲前行使然而小朋友在三歲到六歲之間正值進入幼兒園及銜接國民小學的重要階段常面臨群體生活的適應"},{"start":35.597,"end":56.963,"text":"疾病的好發以及心理醫護需求等挑戰家長擁有高度親自照顧的實際需求考量現代家庭育兒型態多元為了強化權力行使的彈性本席提案修正性供法救保法將育兒留職停薪和縮減工資規定的適用年齡由子女滿3歲前擴大到滿6歲之前"},{"start":60.144,"end":74.162,"text":"讓受僱者能夠依照子女不同的成長階段的實際需求來做彈性的配置不再受限於三歲之前的一個硬性的門檻以建構更具彈性的友善職場環境請各位委員共同支持 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