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70807"],"data":{"IVOD_ID":170807,"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807","日期":"2026-08-05","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5-36-28","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5,"會次":28,"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36],"委員會代碼:str":["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6-08-05T09:05:15+08:00","結束時間":"2026-08-05T09:08:47+08:00","影片長度":"00:03:32","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d053bb9b075f6aea58433500f937ba805d630c7d559282e8298d2d7c9f77aa9cc9a64353dbdea2ca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宗憲","委員發言時間":"09:05:15 - 09:08:47","會議時間":"2026-08-05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n（一）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第（三）、（四）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n二、併案審查\n（一）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第（三）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三、併案審查\n（一）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第（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n四、併案審查\n（一）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第（三）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五、併案審查\n（一）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懲戒法院組織法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懲戒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懲戒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第（三）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0.03096875,"end":1.0265937500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5.76846875,"end":80.946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1.30096875000001,"end":84.135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5.11471875000001,"end":85.435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5.75596875000001,"end":88.48971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88.99596875,"end":106.6134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07.13659375,"end":110.106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0.12346875,"end":114.139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4.29159375,"end":120.09659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20.51846875000001,"end":126.5934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27.25159375000001,"end":142.000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2.23659375,"end":148.446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9.07096875000002,"end":149.695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50.53909375,"end":212.31846875000002}],"whisperx":[{"start":0,"end":1,"text":"提案說明 好"},{"start":5.72,"end":7.72,"text":"好 謝謝主席"},{"start":7.72,"end":9.72,"text":"我這邊做提案說明"},{"start":9.72,"end":12.72,"text":"我自己過去是司法人員"},{"start":12.72,"end":14.72,"text":"所以我一直有一個想法"},{"start":14.72,"end":16.72,"text":"就是說有一天我們的司法"},{"start":16.72,"end":18.72,"text":"實務上面不會再過牢"},{"start":18.72,"end":22.72,"text":"去喚起這種勉強來維持司法正義"},{"start":22.72,"end":24.72,"text":"所以從第一個 我自己擔任立法委員"},{"start":24.72,"end":26.72,"text":"第一個會期開始"},{"start":26.72,"end":28.72,"text":"我擔任司法法制的召委"},{"start":28.72,"end":30.72,"text":"我當時是在案件史上第一次"},{"start":30.72,"end":32.72,"text":"為司法過牢來開公聽會"},{"start":32.72,"end":34.72,"text":"所以我當時是請很多基層的法官"},{"start":34.72,"end":36.72,"text":"檢察官 書記官"},{"start":36.72,"end":38.72,"text":"到立法院來"},{"start":38.72,"end":40.72,"text":"把整個工作量講出來"},{"start":40.72,"end":42.72,"text":"讓整個國家看到目前這個案件"},{"start":42.72,"end":44.72,"text":"洪流下面 司法人力吃緊"},{"start":44.72,"end":46.72,"text":"的這個現實狀況"},{"start":46.72,"end":48.72,"text":"那接著我再一路去爭取"},{"start":48.72,"end":50.72,"text":"檢察官助理的人力"},{"start":50.72,"end":52.72,"text":"來去協助打詐"},{"start":52.72,"end":54.72,"text":"那還有打破28年來"},{"start":54.72,"end":56.72,"text":"一直沒有調漲的書記官的記錄費"},{"start":56.72,"end":58.72,"text":"我的一切作為就是希望"},{"start":58.72,"end":62.72,"text":"為我們的司法爭取到最好的環境"},{"start":62.72,"end":64.72,"text":"以及把第一線的檔案人力願意留下來"},{"start":64.72,"end":66.72,"text":"因為這幾年"},{"start":66.72,"end":68.72,"text":"我們非常多優秀的法官檢察官"},{"start":68.72,"end":70.72,"text":"書記官"},{"start":70.72,"end":72.72,"text":"或是其他的院檢同仁"},{"start":72.72,"end":74.72,"text":"都陸陸續續的離職"},{"start":74.72,"end":76.72,"text":"他們離職不是對國家"},{"start":76.72,"end":78.72,"text":"失去熱情 而他們的離職"},{"start":78.72,"end":80.72,"text":"實在是負荷不了現在"},{"start":80.72,"end":82.72,"text":"我們的實務的工作"},{"start":82.72,"end":84.72,"text":"上面的案件量"},{"start":84.72,"end":86.72,"text":"那這次的"},{"start":86.72,"end":88.72,"text":"我修法案組織法"},{"start":88.72,"end":90.72,"text":"其實我就是要把這個想法"},{"start":90.72,"end":92.72,"text":"再更具體的制度化"},{"start":92.72,"end":94.72,"text":"所以內容包括第一個"},{"start":94.72,"end":96.72,"text":"三等書記官職等從"},{"start":96.72,"end":98.72,"text":"委任四五職等調高到"},{"start":98.72,"end":100.72,"text":"建任的六職等"},{"start":100.72,"end":102.72,"text":"然後第二個"},{"start":102.72,"end":104.72,"text":"一二等書記官佔比從"},{"start":104.72,"end":106.72,"text":"二分之一放寬到三分之二"},{"start":106.72,"end":108.72,"text":"第三個 罰警長"},{"start":108.72,"end":110.72,"text":"副罰警長調高到"},{"start":110.72,"end":112.72,"text":"建任七跟八"},{"start":112.72,"end":114.72,"text":"八職等"},{"start":114.72,"end":116.72,"text":"那我這邊跟司法院的版本最大的不一樣"},{"start":116.72,"end":118.72,"text":"是我希望連罰金本身"},{"start":118.72,"end":120.72,"text":"都開放建任六等"},{"start":120.72,"end":122.72,"text":"不是只有調主管"},{"start":122.72,"end":124.72,"text":"這個才能夠真正留住第一線"},{"start":124.72,"end":126.72,"text":"的院檢同仁"},{"start":126.72,"end":128.72,"text":"最後我不只談過勞"},{"start":128.72,"end":130.72,"text":"我還要談安全"},{"start":130.72,"end":132.72,"text":"那這幾年我們常常看到法院裡面"},{"start":132.72,"end":134.72,"text":"發生了很多暴力衝突的新聞"},{"start":134.72,"end":136.72,"text":"那這個就是因為現行罰警"},{"start":136.72,"end":138.72,"text":"的職權搞不清楚"},{"start":138.72,"end":140.72,"text":"危安的工具也不足"},{"start":140.72,"end":142.72,"text":"所以這幾年"},{"start":142.72,"end":144.72,"text":"有律師有當事人"},{"start":144.72,"end":146.72,"text":"有證人在法庭上面"},{"start":146.72,"end":148.72,"text":"騷擾甚至受傷"},{"start":148.72,"end":150.72,"text":"那因為"},{"start":150.72,"end":152.72,"text":"在法警他是在司法機關裡面"},{"start":152.72,"end":154.72,"text":"維護安全維護秩序的這個"},{"start":154.72,"end":156.72,"text":"專業司法警察這次修法我就希望"},{"start":156.72,"end":158.72,"text":"把這個洞補起來"},{"start":158.72,"end":160.72,"text":"那這個職務內容還包括給予他們"},{"start":160.72,"end":162.72,"text":"譬如說管束扣留"},{"start":162.72,"end":164.72,"text":"安檢警戒戒具"},{"start":164.72,"end":166.72,"text":"使用這個等等的要件要把它寫清楚"},{"start":166.72,"end":168.72,"text":"配套措施補償機制"},{"start":168.72,"end":170.72,"text":"都要把它明確化"},{"start":170.72,"end":172.72,"text":"我們同時也要授權司法院法務部"},{"start":172.72,"end":174.72,"text":"訂定細則讓所有的人"},{"start":174.72,"end":176.72,"text":"有法律依據也有比例原則的保障"},{"start":176.72,"end":178.72,"text":"大家才敢依法"},{"start":178.72,"end":180.72,"text":"來做事情"},{"start":180.72,"end":182.72,"text":"我要強調這個這個修法不是"},{"start":182.72,"end":184.72,"text":"不是只替司法爭取"},{"start":184.72,"end":186.72,"text":"工作條件也是要讓人民去"},{"start":186.72,"end":188.72,"text":"幫人民爭取一個能夠"},{"start":188.72,"end":190.72,"text":"安心伸張正義的司法環境"},{"start":190.72,"end":192.72,"text":"因為只有當辦案的人"},{"start":192.72,"end":194.72,"text":"不被拖垮不被過牢"},{"start":194.72,"end":196.72,"text":"當罰警有足夠的"},{"start":196.72,"end":198.72,"text":"權限守住法院"},{"start":198.72,"end":200.72,"text":"地檢署的安全才能讓每一個"},{"start":200.72,"end":202.72,"text":"走進法院地檢署爭取"},{"start":202.72,"end":204.72,"text":"公平正義的當事人"},{"start":204.72,"end":206.72,"text":"證人被害人能夠真正"},{"start":206.72,"end":208.72,"text":"安全放心的在法庭在"},{"start":208.72,"end":210.72,"text":"偵查庭裡面講真話然後"},{"start":210.72,"end":212.72,"text":"來得到正義好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