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71021"],"data":{"IVOD_ID":171021,"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021","日期":"2026-08-19","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5-26-23","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5,"會次":23,"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26],"委員會代碼:str":["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6-08-19T09:05:16+08:00","結束時間":"2026-08-19T09:07:15+08:00","影片長度":"00:01:59","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0db75461a96d9b802bb84008a1f20250830117badc17a058271709ee836f68b7cd073220c318363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月琴","委員發言時間":"09:05:16 - 09:07:15","會議時間":"2026-08-19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繼續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繼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繼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完整內容，詳見議事日程）\n三十六、繼續審查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十七、繼續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十八、審查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十九、審查委員王正旭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十、審查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十一、審查委員邱鎮軍等25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十二、審查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十三、審查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十四、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十五、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十六、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十七、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十八、審查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十九、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十、審查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十一、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十三、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十四、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十五、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十六、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十七、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十八、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逐條討論，不詢答】\n【第三十八至五十一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五十二至五十八案，如未經院會交付本會審查或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6.59534375,"end":18.10409375,"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18.137843750000002,"end":25.00596875,"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25.34346875,"end":31.047218750000003,"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31.23284375,"end":58.09784375,"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58.24971875000001,"end":61.62471875000001,"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61.72596875000001,"end":66.51846875000001,"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66.56909375000001,"end":70.60221875,"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70.93971875,"end":77.60534375,"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78.34784375000001,"end":88.94534375,"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89.31659375000001,"end":93.29909375000001,"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93.67034375,"end":108.85784375,"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109.34721875000001,"end":113.83596875,"speaker_score":0.936},{"speaker":"SPEAKER_00","speaker_name":"林委員月琴","start":116.43471875,"end":120.13034375000001,"speaker_score":0.936}],"whisperx":[{"start":0,"end":10,"text":"這次修法的目的就是針對重大食安事件"},{"start":10,"end":14,"text":"暴露出來的漏洞 把責任說清楚"},{"start":14,"end":18,"text":"然後把通報做即時 把風險擋在源頭"},{"start":18,"end":22,"text":"我版本的修法重點 包括重大食安事件發生時"},{"start":22,"end":28,"text":"中央可以成立指揮中心 統一協調各部會跟地方政府"},{"start":28,"end":33,"text":"地方政府也必須主動稽查 抽驗 不能等中央政府來做通知"},{"start":33,"end":40,"text":"同時要求一定規模的食品業者 提出食安的監測計畫並地區檢驗"},{"start":40,"end":45,"text":"只要發現原料 半成品 或者是成品可能有問題"},{"start":45,"end":51,"text":"就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 不能等問題產品流入到市場後才處理"},{"start":51,"end":55,"text":"再來檢驗機構不能只有書面審查資料"},{"start":55,"end":61,"text":"也可以進入工廠查核抽樣 主管機關也可以進行無預警的稽查"},{"start":61,"end":66,"text":"並建立全國一致性的預防性下架 跟恢復上架的標準"},{"start":66,"end":71,"text":"因應網路販售的增加 這次也要求網路平台限期"},{"start":71,"end":77,"text":"移除違法食安的資訊 保存相關資料"},{"start":77,"end":82,"text":"販售輸入食品時 應揭露輸入的許可資訊"},{"start":82,"end":88,"text":"對隱匿檢驗結果 延遲通報 不時通報或拒絕回收的業者"},{"start":88,"end":92,"text":"也會提高處罰 這一本身沒有違規"},{"start":92,"end":98,"text":"只要配合政府預防性下架的業者 即可由食安基金補助必要費用"},{"start":98,"end":102,"text":"簡單來說就是 修法就是要把食安管理從出事後的處理"},{"start":102,"end":107,"text":"改成源頭的監測 發現就通報 風險就先處理"},{"start":107,"end":113,"text":"持續我們的防堵不良業者來破壞食安 食品安全的可能性"},{"start":113,"end":114,"text":"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