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42:01142:1974-04-02-制定:34"],"data":{"法律編號":"01142","法律編號:str":"職業安全衛生法","版本編號":"01142:1974-04-02-制定","順序":34,"條號":"第二十九條","內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一萬元以下罰鍰：\n　　一、違反第七條、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或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者。\n　　二、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應給付工資而不給付者。\n　　三、拒絕、規避或阻撓依本法規定之檢查者。","法條編號":"01142:01142:1974-04-02-制定:34","立法理由":"有本條規定之情事者，其可能危害職業安全衛生較輕，故僅科罰鍰。","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