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48:01148:1958-07-11-制定:24"],"data":{"法律編號":"01148","法律編號:str":"勞工保險條例","版本編號":"01148:1958-07-11-制定","順序":24,"條號":"第二十條","內容":"本條例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之保險費率及保險費外，另依各業之危險率，訂立職務上之災害保險費率一種，於被保險人因職務上之災害，領取保險給付超過其勞資雙方已繳納之保險費總數時適用之。","法條編號":"01148:01148:1958-07-11-制定:24","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