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48:01148:1958-07-11-制定:52"],"data":{"法律編號":"01148","法律編號:str":"勞工保險條例","版本編號":"01148:1958-07-11-制定","順序":52,"條號":"第四十四條","內容":"被保險人遭遇意外傷害，因負傷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報酬，正在治療中者，自負傷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法條編號":"01148:01148:1958-07-11-制定:52","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