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48:01148:1958-07-11-制定:73"],"data":{"法律編號":"01148","法律編號:str":"勞工保險條例","版本編號":"01148:1958-07-11-制定","順序":73,"條號":"第六十三條","內容":"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罹患疾病致成永久殘廢，並符合左列各款規定者，得依殘廢給付標準表規定，按其平均月給投保工資一次請領殘廢補助費。殘廢給付標準表，規定如附表三。\n　　一、已繳或依法免繳保險費者。\n　　二、傷害經治療終止者。\n　　被保險人領取普通傷害補助費期滿，或所患疾病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經指定醫院診斷審定永久不能復原者，比照前項辦理。","法條編號":"01148:01148:1958-07-11-制定:73","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