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48:01148:2025-12-30-修正:12"],"data":{"法律編號":"01148","法律編號:str":"勞工保險條例","版本編號":"01148:2025-12-30-修正","順序":12,"條號":"第九條之一","內容":"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由原投保單位為其辦理參加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n　　前項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法條編號":"01148:01148:2025-12-30-修正:12","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1148:1988-01-15-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