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48:01148:2025-12-30-修正:59"],"data":{"法律編號":"01148","法律編號:str":"勞工保險條例","版本編號":"01148:2025-12-30-修正","順序":59,"條號":"第四十二條之一","內容":"被保險人罹患職業傷病時，應由投保單位填發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以下簡稱職業傷病醫療書單）申請診療；投保單位未依規定填發者，被保險人得向保險人請領，經查明屬實後發給。\n　　被保險人未檢具前項職業傷病醫療書單，經醫師診斷罹患職業病者，得由醫師開具職業病門診單；醫師開具資格之取得、喪失及門診單之申領、使用辦法，由保險人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發布。","法條編號":"01148:01148:2025-12-30-修正:59","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1148:2003-01-03-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