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77:01177:1989-01-26-修正:32"],"data":{"法律編號":"01177","法律編號:str":"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版本編號":"01177:1989-01-26-修正","順序":32,"條號":"第二十七條","內容":"監察委員選舉人名冊，由省（市）政府民政廳（局）依據省（市）議會議員名冊編造。","法條編號":"01177:01177:1989-01-26-修正:32","立法理由":"本條規定監察委員選舉人名冊之編造。","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177:1980-05-06-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