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77:01177:2000-06-30-修正:80"],"data":{"法律編號":"01177","法律編號:str":"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版本編號":"01177:2000-06-30-修正","順序":80,"條號":"第五十八條","內容":"投票所、開票所置主任管理員一人，管理員若干人，由選舉委員會派充，辦理投票、開票工作。","法條編號":"01177:01177:2000-06-30-修正:80","立法理由":"本條規定投開票所管理人員之設置、職掌及產生方式。","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177:1980-05-06-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