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77:01177:2002-12-31-修正:117"],"data":{"法律編號":"01177","法律編號:str":"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版本編號":"01177:2002-12-31-修正","順序":117,"條號":"第八十三條","內容":"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法條編號":"01177:01177:2002-12-31-修正:117","立法理由":"罷免案之最低投票人數規定。","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177:1994-10-20-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