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77:01177:2004-03-23-修正:152"],"data":{"法律編號":"01177","法律編號:str":"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版本編號":"01177:2004-03-23-修正","順序":152,"條號":"第一百零四條","內容":"當選無效之訴經判決無效確定者，其當選無效。","法條編號":"01177:01177:2004-03-23-修正:152","立法理由":"本條規定當選無效之效果，至應否辦理補選，則依本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辦理。","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177:1980-05-06-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