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77:01177:2021-11-30-修正:153"],"data":{"法律編號":"01177","法律編號:str":"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版本編號":"01177:2021-11-30-修正","順序":153,"條號":"第一百三十三條","內容":"本法施行細則，由內政部會同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法條編號":"01177:01177:2021-11-30-修正:153","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一百十二條移列。\n　　二、內政部掌理選舉制度之規劃及政策釐定事項，係本法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則為依法負責辦理選務之機關。本法施行細則主要規定本法施行事項或就本法作補充解釋。因涉及上開二機關業務權責，為資配合，並以施行細則之法制作業程序，原即須踐行經行政院核定之程序，無特別規範必要，爰予修正。\n","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177:2007-11-06-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