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81:01181:1989-06-06-制定:47"],"data":{"法律編號":"01181","法律編號:str":"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版本編號":"01181:1989-06-06-制定","順序":47,"條號":"第三十九條","內容":"被保險人領取殘廢給付，不能繼續從事工作者，其保險效力即行終止。","法條編號":"01181:01181:1989-06-06-制定:47","立法理由":"參照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被保險人領取殘廢給付，不能繼續從事工作者，其保險效力即行終止。","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