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81:01181:1992-05-22-修正:7"],"data":{"法律編號":"01181","法律編號:str":"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版本編號":"01181:1992-05-22-修正","順序":7,"條號":"第五條","內容":"農會法第十二條所定之農會會員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以其所屬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n　　非前項農會會員，年滿十五歲以上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者，應以其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n　　前項從事農業工作農民之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由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法條編號":"01181:01181:1992-05-22-修正:7","立法理由":"一、明定本保險之保險對象為農會法第十二條所定之農會會員及非農會會員年滿十五歲以上，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其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由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　　二、農業為農民之結合，故明定農會為本保險之投保單位。","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181:1989-06-06-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