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81:01181:2018-12-14-修正:4"],"data":{"法律編號":"01181","法律編號:str":"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版本編號":"01181:2018-12-14-修正","順序":4,"條號":"第三條","內容":"本保險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法條編號":"01181:01181:2018-12-14-修正:4","立法理由":"我國社會保險採職業分立制，本條例係規範農民職域性社會保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中央農業主管機關，為求事權統一，爰修正本保險之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181:2018-05-18-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