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83:01183:1991-06-29-制定:8"],"data":{"法律編號":"01183","法律編號:str":"社會秩序維護法","版本編號":"01183:1991-06-29-制定","順序":8,"條號":"第六條","內容":"本法規定之解散命令、檢查命令、禁止或勸阻，應以書面為之。但情況緊急時，得以口頭為之。","法條編號":"01183:01183:1991-06-29-制定:8","立法理由":"本條明定本法規定之解散命令、檢查命令、禁止或勸阻，得以口頭為之，以免執行發生困擾。","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