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236:01236:2005-05-17-修正:5"],"data":{"法律編號":"01236","法律編號:str":"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版本編號":"01236:2005-05-17-修正","順序":5,"條號":"第五條","內容":"本署設秘書室，掌理法制、公共關係、文書、檔案管理、印信、出納、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及不屬於其他各組、中心、室事項，並得分科辦事。","法條編號":"01236:01236:2005-05-17-修正:5","立法理由":"一、配合立法體例，文字酌作修正。\n　　二、另應本署增置綜合企劃組，爰將研考、議事事項移由該組辦理。","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236:2001-10-25-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