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472:01472:2007-12-18-制定:9"],"data":{"法律編號":"01472","法律編號:str":"軍人待遇條例","版本編號":"01472:2007-12-18-制定","順序":9,"條號":"第九條","內容":"後備役軍人志願再服現役，或現役軍人及後備役軍人考入軍事學校接受軍官、士官基礎教育畢業任志願役現役軍官、士官者，其先後年資，於俸級晉支時併計之。","法條編號":"01472:01472:2007-12-18-制定:9","立法理由":"後備役軍人志願再服現役，或現役軍人及後備役軍人考入軍事學校接受軍官、士官基礎教育畢業任志願役軍官、士官者，於俸級晉支時，得併計前後之俸級年資。","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