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513:01513:2012-07-25-修正:127"],"data":{"法律編號":"01513","法律編號:str":"所得稅法","版本編號":"01513:2012-07-25-修正","順序":127,"條號":"第七十六條之一","內容":"（刪除）","法條編號":"01513:01513:2012-07-25-修正:127","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n　　二、第六十六條之九第二項有關未分配盈餘之計算，修正為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為基準後，與本條所規定八十六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歸戶案之計算基準已完全不同，爰刪除本條規定，以免混淆。","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513:2006-05-05-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