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513:01513:2015-06-05-修正:207"],"data":{"法律編號":"01513","法律編號:str":"所得稅法","版本編號":"01513:2015-06-05-修正","順序":207,"條號":"第一百二十一條","內容":"本法施行細則、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遞耗資產耗竭率表，由財政部定之。","法條編號":"01513:01513:2015-06-05-修正:207","立法理由":"一、按本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規定及違反登記規定之處罰規定，已刪除。本條有關授權訂定營利事業登記規則之規定，爰配合刪除。\n　　二、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規報院核定原則」規定，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遞耗資產耗竭率表之內容，因未涉及政策，屬毋須報行政院核定事項；至於本法施行細則，本應報行政院核定事項無待明文，爰配合修正，以資簡化作業。","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513:2006-05-05-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