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513:01513:2023-12-19-修正:119"],"data":{"法律編號":"01513","法律編號:str":"所得稅法","版本編號":"01513:2023-12-19-修正","順序":119,"條號":"第六十六條之八","內容":"（刪除）","法條編號":"01513:01513:2023-12-19-修正:119","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n　　二、配合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個人股利所得課稅改採二擇一制度，倘個人或營利事業等有藉股權之移轉或其他虛偽之安排，不當為他人或自己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者，應依第十四條之三規定辦理，爰刪除本條。","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513:2018-01-18-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