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541:01541:2010-05-18-修正:23"],"data":{"法律編號":"01541","法律編號:str":"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版本編號":"01541:2010-05-18-修正","順序":23,"條號":"第二十條","內容":"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每屆營業年度終了，應將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得隨時令其於限期內，提供業務或財務狀況資料或其他報告。但其資產負債表免予公告。","法條編號":"01541:01541:2010-05-18-修正:23","立法理由":"為瞭解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經營狀況，規定其應於每屆營業年度終了，將財務報表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俾資查核。如發現特別狀況時，主管機關得限期內令其提供資料。而為免干擾其業務特增訂但書。","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541:1983-11-29-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