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629:01629:2025-07-01-修正:15"],"data":{"法律編號":"01629","法律編號:str":"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版本編號":"01629:2025-07-01-修正","順序":15,"條號":"第十三條","內容":"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但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主管機關就該屆董事中指定一人召集之。\n　　董事會每月召集一次。必要時，並得召集臨時董事會。","法條編號":"01629:01629:2025-07-01-修正:15","立法理由":"一、第一項明定董事會之召集人為董事長，但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主管機關指定之董事召集之。\n　　二、第二項明定定期董事會與臨時董事會召集之時期。","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1629:2002-06-20-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