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629:01629:2025-07-01-修正:17"],"data":{"法律編號":"01629","法律編號:str":"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版本編號":"01629:2025-07-01-修正","順序":17,"條號":"第十五條","內容":"保護機構置監察人一人至三人。\n　　監察人得隨時調查保護機構之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並得請求董事會提出報告。\n　　監察人各得單獨行使監察權，發現董事會執行職務有違反法令、捐助章程或業務規則之行為時，應即通知董事會停止其行為。\n　　第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於監察人準用之。","法條編號":"01629:01629:2025-07-01-修正:17","立法理由":"一、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保護機構監察人之設置及其職權。\n　　二、第四項規定監察人之產生方式及任期等，準用董事之相關規定。","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1629:2002-06-20-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