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652:01652:2010-05-18-修正:140"],"data":{"法律編號":"01652","法律編號:str":"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版本編號":"01652:2010-05-18-修正","順序":140,"條號":"第一百二十一條","內容":"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證券交易法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一所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規定，及第十八條之二與第十八條之三規定，不再適用。","法條編號":"01652:01652:2010-05-18-修正:140","立法理由":"為避免法律適用之衝突，明定本法施行後，證券交易法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規定不再適用。\n","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652:2004-06-11-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