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661:01661:2011-01-10-修正:27"],"data":{"法律編號":"01661","法律編號:str":"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版本編號":"01661:2011-01-10-修正","順序":27,"條號":"第二十七條","內容":"運動彩券發行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於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應停止其繼續發行：\n　　一、影響社會安寧或善良風俗之重大情事。\n　　二、法律變更。","法條編號":"01661:01661:2011-01-10-修正:27","立法理由":"參照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條及財政部徵求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發行機構公告一(三)，明定運動彩券發行後若有影響社會安寧、善良風俗之重大情事或法律變更時，主管機關於報經行政院核定後，停止繼續發行；至於所定法律變更之情形，係指因其他法律修正（例如博弈相關規定）致有停止運動彩券發行必要者。","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661:2009-06-05-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