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661:01661:2022-05-30-修正:19"],"data":{"法律編號":"01661","法律編號:str":"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版本編號":"01661:2022-05-30-修正","順序":19,"條號":"第十九條","內容":"經由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電訊設備購買之運動彩券，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法條編號":"01661:01661:2022-05-30-修正:19","立法理由":"消費者保護法於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七日修正，除於第二條明定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電話、網際網路等方式，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與企業經營者訂立之契約外，並修正第十九條，明定通訊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並因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契約標的已包括商品及服務，同時刪除第十九條之一，爰修正本條援引之條次。","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