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829:01829:1995-07-12-制定:17"],"data":{"法律編號":"01829","法律編號:str":"個人資料保護法","版本編號":"01829:1995-07-12-制定","順序":17,"條號":"第十五條","內容":"公務機關受理當事人依本法規定之請求，應於三十日內處理之。其未能於該期間內處理者，應將其原因以書面通知請求人。","法條編號":"01829:01829:1995-07-12-制定:17","立法理由":"一、為促使公務機關對於當事人之請求能迅速處理，爰於本條規定其處理期限以三十日為原則，但若案情複雜未能於三十日內處理者，仍應將其原因通知請求人。\n　　二、參考日本法第十五條之立法例。","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