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933:01933:1989-10-05-全文修正:20"],"data":{"法律編號":"01933","法律編號:str":"商業登記法","版本編號":"01933:1989-10-05-全文修正","順序":20,"條號":"第二十條","內容":"商業之登記，如依其他法律之規定，須辦理他種登記者，應實施統一發證；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n　　登記證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格式，由各地方主管機關自行印製。","法條編號":"01933:01933:1989-10-05-全文修正:20","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n　　二、維持原條文不修正。","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