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933:01933:2007-12-18-全文修正:16"],"data":{"法律編號":"01933","法律編號:str":"商業登記法","版本編號":"01933:2007-12-18-全文修正","順序":16,"條號":"第十六條","內容":"商業遷移於原登記機關之管轄區域以外時，應向遷入區域之主管機關申請遷址之登記。","法條編號":"01933:01933:2007-12-18-全文修正:16","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五條移列。\n　　二、第一項列為本條文，並酌作文字修正。\n　　三、商業團體法第十二條業就加入該地區商業同業公會之相關事項予以規範，第二項核無規範必要，爰予刪除。\n","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