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16:02016:2025-12-02-修正:105"],"data":{"法律編號":"02016","法律編號:str":"公路法","版本編號":"02016:2025-12-02-修正","順序":105,"條號":"第八十條","內容":"公路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汽車與電車之登記、檢驗或發照，與駕駛人、技工或檢驗員之登記、考驗或發照，及依本法規定核准發給之其他證照，得收取費用；其收費辦法，由交通部定之。","法條編號":"02016:02016:2025-12-02-修正:105","立法理由":"原條文僅對依本法核准發給之證照規費得徵收證照費。但在核准前後之登記、檢驗及考驗部分則未作明確規範。故鑑於法規命令限制人民權利或課人民以義務或規定其他重要事項者，需有法律明文授權，爰予增訂，並酌作文字修正，以配合實際作業需要。","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2016:2002-01-18-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