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17:02017:1975-07-11-全文修正:72"],"data":{"法律編號":"02017","法律編號:str":"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版本編號":"02017:1975-07-11-全文修正","順序":72,"條號":"第六十九條","內容":"慢車未依規定登記領取行車執照行駛者，處慢車所有人五十元罰鍰，禁止其通行，並限期登記，領取行車執照。\n　　慢車種類及名稱，由內政部定之。","法條編號":"02017:02017:1975-07-11-全文修正:72","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