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17:02017:2020-12-30-修正:127"],"data":{"法律編號":"02017","法律編號:str":"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版本編號":"02017:2020-12-30-修正","順序":127,"條號":"第九十條之二","內容":"（刪除）","法條編號":"02017:02017:2020-12-30-修正:127","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n　　二、針對已確定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經原處分機關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不履行者，其行政執行程序，行政執行法已有明文規定，無庸於本條例重複規定，爰刪除本條。","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2017:2011-11-04-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