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18:02018:2016-12-23-修正:39"],"data":{"法律編號":"02018","法律編號:str":"發展觀光條例","版本編號":"02018:2016-12-23-修正","順序":39,"條號":"第三十六條","內容":"為維護遊客安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得對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限制之，並得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其禁止、限制、保險及應遵守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法條編號":"02018:02018:2016-12-23-修正:39","立法理由":"修正原條文，明定「為維護遊客安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得對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限制之，並得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其禁止、限制、保險及應遵守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2018:2015-01-22-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