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18:02018:2025-11-14-修正:25"],"data":{"法律編號":"02018","法律編號:str":"發展觀光條例","版本編號":"02018:2025-11-14-修正","順序":25,"條號":"第二十二條","內容":"觀光旅館業業務範圍如下：\n　　一、客房出租。\n　　二、附設餐飲、會議場所、休閒場所及商店之經營。\n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與觀光旅館有關之業務。\n　　主管機關為維護觀光旅館旅宿之安寧，得會商相關機關訂定有關之規定。","法條編號":"02018:02018:2025-11-14-修正:25","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九條移列。\n　　二、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2018:2001-10-31-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