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28:02028:1980-04-15-制定:18"],"data":{"法律編號":"02028","法律編號:str":"商港法","版本編號":"02028:1980-04-15-制定","順序":18,"條號":"第十五條","內容":"公私事業機構興建之商港設施向使用人收取使用費、管理費及其他服務費之項目及費率，由商港管理機關擬訂，報請商港主管機關核准施行。","法條編號":"02028:02028:1980-04-15-制定:18","立法理由":"各項商港設施之維護、更新、擴充、管理，需費甚鉅，因之商港管理機關得對使用人收取使用費、管理費及其他服務費。至公民營商港設施以收費營利為目的，其費率亦應報請商港主管機關核准。","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