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28:02028:1987-07-15-修正:17"],"data":{"法律編號":"02028","法律編號:str":"商港法","版本編號":"02028:1987-07-15-修正","順序":17,"條號":"第十四條","內容":"公私事業機構經核准經營之商港設施，其碼頭裝卸工人之編組及作業訓練，應受商港管理機關之指導、監督；其辦法由交通部定之。","法條編號":"02028:02028:1987-07-15-修正:17","立法理由":"本條規定公私事業機構經營商港設施之碼頭裝卸工人之編組及作業訓練，應受商港管理機關之指導監督，以維港區秩序。","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2028:1980-04-15-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