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28:02028:1995-12-21-修正:8"],"data":{"法律編號":"02028","法律編號:str":"商港法","版本編號":"02028:1995-12-21-修正","順序":8,"條號":"第六條","內容":"國際商港區域之規劃、興建，由交通部擬訂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n　　國內商港區域之規劃、興建，由省（市）政府擬訂計畫，報請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施行。\n　　商港區域內，除商港設施外，得按當地實際情形，劃分各種專業區，並得設置加工出口區、自由貿易區。","法條編號":"02028:02028:1995-12-21-修正:8","立法理由":"本條規定商港區域之規劃建設計畫，國際商港與國內商港之擬訂核定程序，並為便利商港管理與發展起見，港埠區域內之規劃建設計畫，得按當地實際情形劃分為各種專業區，並得設置加工出口區、自由貿易區。","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2028:1980-04-15-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