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28:02028:2005-01-14-修正:62"],"data":{"法律編號":"02028","法律編號:str":"商港法","版本編號":"02028:2005-01-14-修正","順序":62,"條號":"第四十九條","內容":"交通部未於商港設管理機關者，其業務管理、經營，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法條編號":"02028:02028:2005-01-14-修正:62","立法理由":"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現分別設有金門國內商港、馬祖國內商港，鑑於上開港埠一向均由各該縣政府港務處管理經營，為符實際，爰修正刪除「國際」二字，俾賦予法源。","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2028:2002-12-13-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