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33:02033:1988-06-14-制定:20"],"data":{"法律編號":"02033","法律編號:str":"大眾捷運法","版本編號":"02033:1988-06-14-制定","順序":20,"條號":"第十七條","內容":"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建設工程之施工，應協同管、線、下水道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有關主管機關，同時配合進行。","法條編號":"02033:02033:1988-06-14-制定:20","立法理由":"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與管線、下水道、道路、橋樑等公共設施關係密切，爰參考下水道法第十二條，規定其施工應同時配合進行，以利都市之健全發展。","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