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823:02823:2025-08-29-全文修正:20"],"data":{"法律編號":"02823","法律編號:str":"資通安全管理法","版本編號":"02823:2025-08-29-全文修正","順序":20,"條號":"第十八條","內容":"公務機關應符合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要求，設置資通安全專職人員，辦理資通安全業務及應變處理；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業務績效優良者，應予獎勵。\n　　主管機關應妥善規劃推動專職人員之職能訓練，增進其資通安全專業知能；遇有重大資通安全事件，主管機關得調度各級機關資通安全人員支援之。\n　　前二項人員獎勵、職能訓練、調度支援、績效評核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法條編號":"02823:02823:2025-08-29-全文修正:20","立法理由":"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