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3118:03118:2007-06-14-修正:7"],"data":{"法律編號":"03118","法律編號:str":"野生動物保育法","版本編號":"03118:2007-06-14-修正","順序":7,"條號":"第六條","內容":"中央主管機關為加強野生動物保育，應設立野生動物研究機構，並得委請學術研究機構或民間團體從事野生動物之調查、研究、保育、利用、教育、宣揚等事項。","法條編號":"03118:03118:2007-06-14-修正:7","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並作文字修正。\n　　二、野生動物與其他動物有許多特性並不相同，為保育野生動物，對野生動物均應有充分了解，爰予修正規定設立野生動物研究機構。","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3118:1994-10-27-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