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3716:03716:2023-04-14-修正:18"],"data":{"法律編號":"03716","法律編號:str":"環境影響評估法","版本編號":"03716:2023-04-14-修正","順序":18,"條號":"第十五條","內容":"同一場所，有二個以上之開發行為同時實施者，得合併進行評估。","法條編號":"03716:03716:2023-04-14-修正:18","立法理由":"為節省人力、經費，並考慮二個以上之開發行為對環境之相互影響，規定於同一場所，有二個以上之開發單位同時實施開發行為者，可合併進行評估，期相關計畫之關聯性問題一併考量。","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3716:1994-12-15-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