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17:04517:1980-04-18-修正:6"],"data":{"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版本編號":"04517:1980-04-18-修正","順序":6,"條號":"第五條","內容":"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省為建設廳，直轄市為建設局或社會局。","法條編號":"04517:04517:1980-04-18-修正:6","立法理由":"自台北市改制以後，其與現行台北市行政組織制度，已不相符合，爰參照商業登記法第六條之規定在末句增加「建設局或」四字。","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17:1970-08-18-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