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17:04517:1983-11-22-修正:195"],"data":{"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版本編號":"04517:1983-11-22-修正","順序":195,"條號":"第一百七十九條","內容":"公司各股東，除有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三款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但一股東而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者，應以章程限制其表決權。\n　　公司依本法自己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法條編號":"04517:04517:1983-11-22-修正:195","立法理由":"為配合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三款修正得發行無表決權特別股，本條前段增設除外之規定。","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17:1980-04-18-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