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17:04517:1997-05-31-修正:437"],"data":{"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版本編號":"04517:1997-05-31-修正","順序":437,"條號":"第三百八十九條","內容":"公司設立登記、分公司設立登記、外國公司認許及其分公司設立登記，應俟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照後；增資、減資之登記，應俟中央主管機關換發執照後，方為確定。","法條編號":"04517:04517:1997-05-31-修正:437","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17:1966-07-05-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