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17:04517:2001-10-25-修正:57"],"data":{"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版本編號":"04517:2001-10-25-修正","順序":57,"條號":"第五十條","內容":"股東因執行業務所代墊之款項，得向公司請求償還，並支付墊款之利息；如係負擔債務，而其債務尚未到期者，得請求提供相當之擔保。\n　　股東因執行業務，受有損害，而自己無過失者，得向公司請求賠償。","法條編號":"04517:04517:2001-10-25-修正:57","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17:1966-07-05-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