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17:04517:2009-01-09-修正:233"],"data":{"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版本編號":"04517:2009-01-09-修正","順序":233,"條號":"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內容":"股東會於董事任期未屆滿前，經決議改選全體董事者，如未決議董事於任期屆滿始為解任，視為提前解任。","法條編號":"04517:04517:2009-01-09-修正:233","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n　　二、依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董事係採任期制，又依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改選案，雖未同時於議程中就現任董事為決議解任，而實務上均於新任董事就任日視為提前解任，爰增訂本條，俾釐清董事與公司之權益關係。","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17:2001-10-25-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